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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务清欠

随着市场经济规模扩大,企业间商业往来频繁,债务纠纷已经成为困扰企业的一个难题,债务追收调查中心将为您解决这一难题。 
      债务清欠部以专业调查网络为基础,优秀的律师为后盾,专业从事寻找失踪企业和个人、寻找逃逸债务人、调查债务人的隐蔽资产、寻查转移存款和财产的专业服务机构。本部硬件成熟、手段丰富、观念超新,具有高效、诚信、迅速的特点。本部由职业化的复合型精英组成,拥有一批经验丰富,胆大心细,具有创新理念的工作团队。
主要业务范围如下:

一、 查询债务人的资产和财产状况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二、 查询债务人的资金往来情况

三、 落实债务人的隐蔽财务及存款和投资          

四、 代理委托当事人向公安机关立案查处

五、 代理委托人的法律诉讼及申请强制执行        

六、 接受委托人的其他委托

七、 应收账款调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八、 债权债务调查

九、 寻找债务人

      接受委托人的其他委托(包括企业、个人、有形资产、银行记录、隐匿资产等调查)

      相关法律:五种赖账者犯法

      刑法第313条规定:“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”有些债务人有能力还债而赖账不还,甚至经人民法院判决、裁定仍采取转移财产等方式拒不履行法院判决、裁定,严重妨碍司法秩序、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。针对这一现象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拟对刑法第313条作出明确法律解释。 
      法律解释草案规定,刑法第313条从容不迫 “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”,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。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、生效的调解书、仲裁裁决、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。 
      法律解释草案规定,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313条规定的“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民,情节严重”的情形:

      (一)被执行人隐藏、转移、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、以明显不合理的代价转让财产,致使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的;

      (二)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、转移、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,致使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的;

      (三)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后,拒不协助执行,致使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的;

      (四)被执行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,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,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;

      (五)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情形。 
      法律解释草案规定,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上述第(四)项行为的,以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,有上述第(四)项行为的,现时又构成刑法第385条规定之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
信息编辑:沈阳天平侦探事务所  更新时间:2011/12/21  字号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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